星期五, 七月 29, 2011

宗教与扯淡


关于宗教是怎么回事。罗素老师老早就写了文章全面讨论。他写得比我好,所以他是哲学大师我是扯淡大师。纵观西方历史,真正的哲学大师多是理科出生,从苏格拉底,阿基米德,欧几里德,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到罗素,维特根斯坦,博物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天文学家,生物学教,逻辑学家什么的一大把。那些说几句摸不着头脑的至理名言的顶多只能算是诗人。真正的哲学家们的使命是解释世界,他们的特点就是理科学得很好,逻辑线条清晰,表达无懈可击,加上傲人的总结能力和文笔就成牛人了。后来哲学里面分出了科学这一体系来解释世界,这是后话。

还有一部分文科生,天赋异禀心怀天下。他们偏向于用更文艺的体系来来传播自己的智慧,诠释一些终极问题。他们的世界观得到广为认可和流传。比较有名的几个是耶稣基督,释迦牟尼,安拉。他们构建了目前世界上的三大宗教体系。

以上不管是理还是文,他们都是人类历史上最智慧的一群人。这点不可否认。身为智慧超出常人数倍的人,自己想通了以后给群众们描述他们的想法是一种痛苦。有些人选择不描述,他们于是不被人所知。有些人选择描述,但是要用各种技巧深入浅出。佛曰,不可说。佛偈是最操蛋的东西。一句话扔出来,谁都不懂。有个小聪明的牵强地解释一下。其他不那么聪明的茅塞顿开,哎呀,真牛逼啊。这就是一种技巧。无论在哪个世界,智慧超群的总是极少数,于是让别人明白他能想通的问题是一个挑战。 所以在古代,哲学家们思想的传播比较艰难,基本都是口耳相传,或是文字记载的方式。遇到同样有智慧的可能相见恨晚,遇到没头脑的就惨了被骂傻逼也是常有的事。没有互联网的年头,还真是苦。而宗教们就聪明的多,解释宇宙的大道理没什么好啰嗦的,先用故事音乐画画这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会比较好。也可以延伸到了宗教音乐,绘画,雕塑。文盲也能大概齐明白点意思。

我和姜岩老师曾经多次争论宗教的问题。有时候坐在街边,有时候喝着小酒抠着脚丫。我们俩都是无神论者没有宗教信仰。姜老师的看法是,宗教的本质是恶。他说,你看十字军东征,耶路撒冷,911撞大楼,宗教害死了多少人啊。宗教解释的世界逻辑不自洽,狗屁不通,不成立,于是为恶。我的看法是,现在世界上的主流宗教本质是善。我说,棍子打死了人,短信有诈骗,不能说棍子和短信是恶的。恶的是使用它们的人。宗教被人利用来杀人,恶的还是人。我觉得我们俩说的都没错。还好我俩没有宗教信仰,但有信仰。求同存异嘛。我认为三大宗教本质是善还有个原因,因为教义里大多数宗旨还是劝人去除人动物的一部分,为其他人类着想一点,别整天老想着自己的那点小心思,压抑人性的自私和丑恶,用一个后天的标准来构建和谐社会。

石康的书看过几本,看起来挺过瘾。其实印象最深的话只有几句。比如,宗教是种集体审美。我很是同意。一大群人在一起,都觉得什么是好什么事坏什么事善什么事恶,什么事应该说受到褒奖和传诵,什么事应该受到惩罚和劝诫。这种审美上的一致最容易把人聚起来成为集体,一起去干点什么事情。我看一本字典那么厚的《艺术的故事》。也没记住多少内容。只记得有个意大利的国王说,我操,宗教太好了,有了它,我就不用太费心来统治人民了。但是怎么能让那些山野莽夫也心悦诚服呢?画!给老子作画。后来就有了早期的文艺工作者,于是有了每天躺着工作的米开朗基罗,后来又有了文艺复兴。那也是后话。画得到处都是,群众们就问啦,这画什么意思啊这是。于是聪明点的就传道了,那是蛇,那是苹果,怎么怎么的。群众们,嗷一声,明白了,真好。于是基督说,你们都是有罪的,你们的罪概括起来大概是七种,千万不要随它们自行发展,得压制,将来的某一天会有审判日的。于是佛祖说,你们干坏事不行的,死后会很惨,在地狱下油锅什么的可不是闹着玩的。不管是佛经,圣经,还是可兰经,其实读起来都神似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宣言。

也不是所有的统治者都喜欢宗教。去宗教化,文化大革命,破四旧,为了造另一个神。虽然这个神的体系还没塑造完整就撒手人寰,但我觉得去除了宗教也不一定是个坏事。我的朋友查尔斯出身在天主教家庭,他没有信仰,天主教对它来说意义可能在于出生洗礼,结婚,社交,死亡的礼仪。我问他,你好惨,听说你们天主教不允许婚前性行为。他哈哈一笑,说没关系,主早就为我们想好了,我们干完坏事一般不定期去教堂忏悔一下就行了。

为了让大多数没有智慧的人理解宗教,于是有了很多规矩和繁文缛节慢慢流传出来。我也曾经装模作样的在旅游景点的寺庙里求神拜佛。他们说进寺庙不能踩门框,烧香要有既定的姿势撅屁股和磕头。不知道是哪个不喜欢修门框的倒霉大和尚想出来的,流传到了全国。反正佛经里肯定没提这个。借着宗教说事,把精髓延伸到各种行为标准是那些没有智慧但又有小聪明的人最喜欢干的事情。真正能超越形式主义的人就是传说中的,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精髓都掌握了却不去做那些给俗人设置的条条框框,这才是真正的高人。我觉得《济公》的作者肯定同意我这个观点。

在中国大地上,有个人物在历史上最有机会成立一个宗教。那就是,孔丘,英文名叫Johnny,也叫仲尼。那时候的中国人收到其他宗教的影响极小。有个山东聪明人每天吃完大葱就说些很有道理的话,把群众搞崩溃了,纷纷表示,这人太牛逼了。门徒都有了,也有经典传世,势力越来越大,皇上也支持,差一点就成了。我看最后没成宗教还是画得太少了。

这个世界上有大智慧的凤毛麟角,大智慧的人可以做好事也可以做坏事,不管怎样,成事都需要获得没智慧的群众支持。那么一定要多画画,画得到处都是,最好再编上几首红歌让所有人天天唱。

我的朋友也有信教的。他说他能获得心理的宁静。我想我能理解,就像朝鲜人也可能很幸福一样。这是宗教的好处。如果一个理论体系能充当心理医生的作用帮人解惑和指导,那再好不过。不过有些人信教的动机并不一定纯洁,祈祷跪拜不过是想不死,发财,想坏事都发生在别人身上,好事全让自己碰上。金凯利有个电影叫《冒牌天神》说的是上帝休假期间帮他顶班的故事。世界上这么多事,哪儿顾得过来啊。随它们去吧。

星期四, 七月 28, 2011

油画

我住的地方是个老派的宅子。它有几个环绕在一起的别墅组成,属于一个叫Melleney的女士。现在改造成Guest House以不算很昂贵的入住价格迎接天下来客。宅子已经有不少年头,除了挂着的平板电视无线网络,还有不少家具装修都透着几十年的厚实和派头。宅子的角落里散落了有罗马样式的雕塑,东方风格的木桌椅,英国的茶具。不得不让我想象这是一个典型的英国殖民暴发户的家,附庸风雅地收敛了各方玩意儿扔在自家房子里。现在是南非的冬天,吃早餐的厅里升着火炉,温暖的壁炉好像来自维多利亚年代,旁边靠着一根黄铜的拨火棍,关节的地方磨得发亮,一副苍劲有力的样子。一大早在坐在火光闪烁里半个小时吃一份有不少肉的传统英式早餐也不觉得冷清。

我每天都坐在同一个位子上,从这里每天早上可以看到窗外的蓝天绿草,火红的炉子,侧面的墙上还有一些有趣的油画。有的画得是屋子正中间的一个喷泉,有的是人物肖像,景物或是小品。油画我不懂,从幼儿园到现在稳定地保持在看图说话的水平。我面前的一幅画已经有年头了,中心是男女主角风雨中一时兴起跳起舞来,女的红色舞裙,窈窕旖旎,男的一副军官打扮,头发梳得板正,青年得志。我猜想那就是Mrs.Melleney年轻的时候和她最爱的男人。油画里还有两个深色皮肤的家奴站在两侧为主人的兴致撑着伞,风雨中诚惶诚恐狼狈不堪。


我挺喜欢这幅画。虽然这个主题放到今天一定不登大雅之堂。殖民专制统治的时代已经结束,没有人上等人也没有下等人了。近年能看到这种情景的地方越来越少了,甚至是在我们一直以为的非洲。碰巧前一阵我在网站上看到一溜夹着小皮包的人从挂着国徽的大楼里挺着肚子走出来,像是刚开完会议的样子。旁边洗刷刷的一排举伞的姑娘,自己站在雨里给拿小包的举伞。还有一次我上看到图片,模样类似的这些人,下雨的时候在一个小学一样地方看表演,下面列队在雨中昂首挺胸,上面的大人们坐在位置上前面有茶,右面有小学生帮打着伞。这些人的共同点就是他们一般都是脸色凝重一副国家栋梁的样子,他们也从来不觉得有人低声下气的围绕左右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这都是现在每天发生的事情。


午歇时间,几个同事在聊天,一个白人同事说他听到一个年纪很大的法官私下的言论:"如果有天堂,是不是黑人还为白人工作,如果不是这样我可不去。"大家表示惊讶,民主都二十年了,怎么居然还有这种人。我又想起这幅画。想起我们的公仆。想起我们交得税。想起尸骨未寒死在火车里的人们。

星期一, 七月 25, 2011

左宗棠鸡

早年有个美国的朋友曾经跟我说他最喜欢的中国菜是左宗棠鸡。我说,哥们你被骗了,我纵横华夏饭桶界这么多年吃过得鸡比你加过得番茄酱还多,从来没听说过我们有这道菜,你去的中国饭店肯定是越南人开的。当年我还年轻,我还不理解朋友初识的时候表示对对方文化的理解和喜爱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国际交往礼仪,搞得美国人脸红一阵白一阵的。几年以后,又一个美国朋友说他最喜欢的中国菜是左宗棠鸡。这个场景昔日重来,让我好一阵恍惚。我说,这么巧我也特喜欢,它是我们中国最著名的菜之一,我还喜欢孙悟空鱼,还喜欢你们美国的华盛顿酱鸭脖。经验告诉我,成熟的标志之一就是胡扯的时候是否还能露出很诚恳的表情。这是我小时候自己总结出来的,后来我也毫不留情的实施了,在成熟的路上一路顺风。美国朋友也表示有机会一定去华盛顿旅游去尝尝那里的酱鸭脖,精武牌的最好。


我脑子里其实还有一个问号。我听到的带口音的中文会不会不是左宗棠鸡,还是德州的Georgetown鸡。左宗棠是中国的,Geogetown不太可能吧。直到2007年的一天,我在宛平路口的欣欣小厨房吃饭。老板是个英文流利说一口台湾国语的老男人。一脸走南闯北的圆滑,演得有点过得客气。我在的餐单上看到了-左宗棠鸡 这道菜名闪着光芒显示在中英文夹杂的菜单上。我点了这道菜,作法大约是糖醋里脊把猪肉换鸡肉。等菜的过程中我忐忑不安地为自己的孤陋寡闻感到可耻,同时对那张红一阵白一阵的脸感到忏悔。欣欣小厨房几年后又开放了一道曾国藩鸡,换汤不换药,这是后话暂且不表。我想说的是在之后的几年内我再也没好意思称自己是饭桶界的翘楚。当再有别人夸我饭桶的时候,我学会了谦虚,哪里哪里不敢不敢。


除了这家饭店,我之后没在其他国内餐厅看到这道菜。但是英国,美国,甚至非洲的中国餐馆都有这道菜。这让我心生疑虑。于是我查询了Wikipedia。大意我明白了,这道菜是1970年一个台湾厨子做的,没找到合适的食材就用了鸡肉,后来去美国开饭馆就拿来当招牌菜。因为无骨、块小和又酸又甜迎合了西方人的口味和饮食习惯。于是迅速传遍了全美国。这个厨师胡扯的菜名也就这么流传开了,成了美国最著名的Chinese dish。这个厨师似乎还和谭氏扯上了点关系,故事里据说还有蒋经国,但已无从考证。至少有案可查的历史上这道菜还是华人发明且传播到西方的。虽然菜名在国内没有名气但却确实是中国的做法中国的佐料。在西方世界里成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也不能算离谱。


后来又有一个外国朋友说,我最欣赏中国的是你们是礼仪之邦。我听到当时就头大了。成熟的路我还有很长要走。


星期五, 七月 22, 2011

蘑菇

行李箱里隐约有疑似手机振动的声音。经过几次怀疑,我决定左手一边拿着咖啡杯一边用侧面的摩擦力扶住箱子,然后再以一个丑陋的姿势撅着屁股把耳朵凑上去听。声音好像并不存在。虽然我很清楚右手里是我随身的唯一一部手机并且它目前情绪稳定,但我一定要查清楚,否则我一路上会心神不宁。如果是手机引爆式炸弹,它现在应该早就把我送上天了吧。看来这一定个幻觉。

时间是早上7点,我拖着箱子探头探脑的寻找换货币的地方。约翰内斯堡的机场井井有条,我在清晨的冷空气刺激下十分警醒。这个时间和场合不像是个适合产生幻觉的场面。为了验证一下我的时态和状态,我打算把随身携带的金属陀螺拿出来转一下。搜遍全身果然找不到,这才放下心来。可是该死,我箱子的密码是什么来着?

前天和老吴夫妇吃饭,我跟他们说了南非人民有种毒蘑菇,不致命但致幻。坏小子们在派对的时候,不抽大麻不喝二锅头,一般会掏出一包精品蘑菇,像发香烟一样,一人一个分着食用。轻则飘飘欲仙感觉自己披着白纱巾在海滩上奔跑,重则声画不同步,把声音和光的速度差异拉大,先看到人动嘴,半晌以后才听到别人说什么。不论如何,食用人都会觉得头大如斗,脚细如针,稍微动一下身子就觉得自己踩着祥云在天上飞了一个来回。干坐一晚上就像在自己创造的世界里生活了一年。不知道超级马里奥的游戏作者是不是也试过这种蘑菇,如果他试过蘑菇一定也试过一种长得像花的春药,吃完了就能徒手发射出子弹来。

其实我也没见过这些蘑菇种类,去年12月我在SANDTON和一个久违谋面的朋友见面,我们喝着红酒,干聊。我说我戒烟了,他说他也戒了现在改磕蘑菇了。我当时怀疑他说的是某个种类的大麻。回家根据记忆中的关键词谷歌了一下,真是蘑菇。诸如此类的事情惊愕之余我会倾向于相信,前提是在科学上这都是完全可能的。有一年问科和我一边喝酒一边蛋逼。酒是他托人带到英国的二锅头。一口下去,他热泪盈眶,仔细端详着瓶子,跟我说以前苦啊没钱买下酒菜喝酒的时候就得找跟锈钉子,就一口二锅头嘬一口锈钉子,咸咸的,很下酒。问科说这话的时候像一个一百多岁忆苦思甜的老红军。北京口音字正腔圆义正言辞。为此我之后还专程研究过三氧化二铁的口感,应该不是咸的。科学面前我还是倾向于怀疑故事的真实性。


其实这几年我已经改掉了飞机上绝不睡觉的坏毛病。飞机从香港起飞的时候,我有幸坐在一个旅游团中间。我左边的夫妇在争论如何使用操纵杆,老公义正言辞的拒绝了老婆的把一部印度电影调出中文配音的请求,老婆揶揄回来。几来几往用得是严肃的北京话,就像电视上的辩论会一样字正腔圆义正言辞。第一次尝试小睡的时候,旁边的老公义正言辞地跟空姐要花卷,还喊来了导游助阵。第二次尝试小睡的时候,旁边的老婆直直躺在两排座椅中间的过道里把空姐拌了个狗吃屎,托盘里的水撒到了几个乘客。于是老婆和大家义正言辞地道歉,解释自己睡觉一定要平躺着的习惯。再后来的时间,我在义正言辞的气氛烘托下看完了随身携带的一本长篇小说。

问科义正言辞地说嘬钉子的事的时候20出头,但头发已经开始谢了。一般来说一个都谢顶了的人怎么会拿这种事骗人。但我不确定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是否在吃蘑菇的状态,漂流在自己的塑造的世界里。理论上说当时他的酒龄还不至于经历任何一个困难到没瓜子花生吃的年代。所以现在我还是倾向于不相信这件事。但对一个经常去蘑菇世界的人,我得尊重他的蘑菇状态。哪怕我们并没有蘑菇。

再此醒来的时候天边太阳橘红,像《大话西游》里的最后一个场景。好吧,最后一个场景其实没有太阳,那是我的想象。大冬天的,我开着窗户洗了个澡,回忆起了密码,然后从行李箱里拿出电动剃须刀。shit,居然没电了。怎么可能?


星期六, 七月 16, 2011

下班回家,走到小区楼下。一只黑白相间的小花猫一只跟着我。见我停了下来,它赶紧过来在我的脚边来回蹭,发出很嗲的喵叫。它很瘦很小,大概足月的样子,不知道怎么流浪到了我们小区来,可能和那些小区了占了垃圾桶附近的大野猫们合不来,一直没东西吃。我走一步它跟一步,缠我的脚步左右,咽咽的叫着越来越可怜。这个时候最合适的举动就是把它带回家好吃好喝招待,然后让它找个角落安家。可惜我不那么爱猫。

我站着挪不动脚有点尴尬,看着它忧郁的小眼神有点动了恻隐之心。赶忙掏出手机翻了翻假装镇定。咦,它不过是一只小猫,我干嘛要这么慌张,真是有失稳重。我没敢开门,灵机一动转身出门去门口小店买西瓜。回到小区,它已经不在楼下,我蹑手蹑脚上了楼。猫咪就是这样,它需要你的时候,你感觉自己是它世界上的唯一,谁都抗不住那一下的温柔。吃饱喝足了,就会跑去旁边自顾自舒服去了。我的举动更加可笑,看不得别人失望,哪怕是一只小猫。那一瞬间我觉得它所有的希望都在我身上。妈的还好,我是个铁石心肠。下次再遇到就带点东西给它吃吧。

语言和我们的思维方式有关吗?(六)

在民风稍微彪悍的地方,一句"操你妈"多半意味着马上就举着板砖扑过去了,应该算是最普及最恶毒的骂人话。北方是这么骂的,上海的"册拿娘",广东香港的"diu你老母"也异曲同工,骂人最恶毒不过把人家妈给操了。作为一个资深脏话研究员,我知道"操你妈"英文中类似的居然是"你操妈"
mother fucker。为什么这么骂,这个问题困扰了很多年。一般朋友告诉我小孩出生了的时候其实我脑子里的第一反应不是恭喜恭喜而是想这朋友终于可以升级为mother
fucker了。这多像是夸人家啊。后来一琢磨,估计mother
fucker里的这个mother不是别人,可能指的是被骂方自己的mother。所以翻译成中文就是,你这个不守规矩乱伦的货。一点气势都没有。中文在此赢过一手。"操你妈"还好理解。我理解不透的是"操你大爷"。每当听到这句,我脑海里就浮现了被骂方的大爷挂下的沧桑脸皮和点缀着痔疮的菊花。要死,我不得不伸出大拇指,哥们英雄气概口味不轻。怎么就这么想跟别人长辈平起平坐呢,这也太不计代价了。中华文化里我们对辈分,位置,级别的向往简直超过了我们本以为的那样。


身边的一位西方人常常发出感叹,说你们中国人怎么这么注重title,整一个公司全他妈这种经理那种主任,有意思嘛?我想到了多年前,甚至连我们自己都批判过"官本位"的愚蠢思想。可是有用嘛?人类追求的东西无外乎源自自己的欲望,而追求的办法确是和文化和社会体系有关系。在西方也许做一个政客也能挣到不少钱,但付出的代价和劳力也成正比。当个官整天费心费力,开全国大会什么的遇上了雨天,还得自己打伞。就这一点就比不了我们的大人物们。大了说国家我也提不起精神,小了说行业,家族都是一样。传统行业,比如说相声的,辈分高的说得像屎一样,小辈也得碰臭脚。大学里做研究的人都知道,导师的学术观点是千万不能提出异议的。维特根斯坦和罗素师生闹翻这种事,在我国只能存在在神话里。传统中式家族,做长辈的连成年子女的婚事都能指手画脚过问对方出身和经济能力。所以,由于体系的不同,东方西方追求一样的东西,做自己想做的事,达成的方法就有了很大区别。西方多半是修炼自身,让自己牛逼,东方除了顺便修炼自身,最主要的是让自己的位子和辈分牛逼。


在西方的一些国家,出于对一个自己喜爱的或尊敬的人的怀念或敬仰,会给自己的儿女或小猫小狗冠以其名。有机会碰到了本尊还兴逼逼地说,犬子取了您的名号。对方则感动地当时就掏钱买单。这个意思我明白,给自己的孩子起别人的名,无非是把对别人的喜爱传给了下一代,希望他/她能像这个人一样可爱,大度,智慧,成熟,或是美貌。设想在中国,一个科员兴高采烈地找到自己的领导说我家儿子就叫你的名。那他多半是脑子有问题。问题在哪儿呢?辈分嘛,你这不是骂人吗。操你妈。

星期二, 七月 12, 2011

初夏

小巫深谙翻墙之事,上周五抽空在会议室给我们小做培训。讲座内容深入浅出寓教于乐,有文字有图表,有短小精悍视频。涵盖了翻墙的各种原理,机制,工具,方法之间的利弊。年轻一代各个身怀绝技。我不怀疑他们的初衷是想让我们更加强大,就像修建长城的秦始皇一样。我也不怀疑我们需要一个真正的伟人出现,就像戈尔巴乔夫一样,就像蒋经国一样。但掩耳盗铃的故事是古代的智慧,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是古代的慧言。乾隆用的方法是隔三差五下江南搞个情况微服私访了解人民。造墙的人也许心怀天下,正义凌然。缺的就是求同存异真心诚意的微服私访。

周日我抖抖霍霍地行驶在陆家嘴的高楼之间,对周围的司机察言观色。在大城市开车,表情嚣张很重要。有时候尽管开的很好,但看到出租车司机瞪着眼骂心里也有点发虚。老吴坐在我旁边看出我在车流中的忐忑,他放了一张汪峰的CD,说,你只管开你的车,表达情感之类的事情让我来。我说,好。于是他摇下车窗对旁边车喊"呆逼!会不会开车!"而胡林也抠着鼻屎靠在窗边斜着眼睛低调的露了下纹身。我顿时觉得1.8的车变成了8.1的车。

胡林居然也调来上海工作了。作为男人他有一个绝技,能够随时随地的从身上掏出一包纸巾。如果你认识一些男人,那么你一定会同意"随时随地"+"掏出"+"纸巾"的罕见。有些男人用"纸巾",有些男人"随时随地"+"掏出",但他们的都不如胡林绝。胡林还有一招更帅的。当纸巾被大家分完了,他会拿出另一包。既然他这么讲究,我也不示弱,在家泡了壶功夫茶给他喝。我跟他解释,上流社会都是这样的。
胡林品了一口茶,嗯,社会是上流了,人还是挺下流的。这是他对我的全部评价,当然可能也包括他自己。

六月在菲律宾的时候,经常午夜的时候还在海边徜徉。当我说"午夜""徜徉"的时候,我就想到《模范情书》的歌词,当我想到《模范情书》的歌词,我就想到老狼皱巴巴的脸蛋,于是我就想到小半辈子的点点滴滴,有人也有事,有下流也有上流。这些玩意儿存活在我的气场里,很多年都阴魂不散。我确定我不想加入任何一个小团体,我也知道我心里有些浮躁。那是种夏天晚上的浮躁,让人无法入睡。当所有灯都熄灭的时候这个城市有多少人在耳鬓厮磨。当天上闪着星星的时候地球的另一面是多么繁忙急躁。地下一层的脱衣服俱乐部,工厂夜班的车间,布满晒成龙虾色老外的沙滩,24小时的便利店。所有的地方都有故事在发生。来吧,告诉我一个你的故事,不用很精彩的故事。如果可以,我愿意拿糖果和你交换。

星期二, 七月 05, 2011

百年孤独

要不是马尔克斯访华,我还不知道老人家以前从未授权中译本《百年孤独》。法律上,横跨两个世纪的中文译本全是野翻译。咱们既没给人钱也没获得人批准。翻得对不对好不好准确不准确也就应该没跟人商量过。不要脸的事情,我们干过不少,简单粗暴的赖在中国特色上就行了。座土匪这种事情,我国也九十年孤独求败了。我原以为咱们大国崛起了,人来了怎么也提出给人老头子补偿点劳务费。没想到没有任何一个出版社、文化部门出来提钱的事儿。居然还有几个文化界事儿逼,带着实为盗版的中文译本去找老人家签名。您是真崇拜,还是来砸场子的?


我看过一个版本的《百年孤独》中译本,基本上文字毫无美感,叙述方式不中不洋,看到一半就头昏眼花。最大原因当然是我的思想觉悟和审美能力离诺贝尔文学奖差距较远。小部分原因也可能是中文翻译和缺失注脚让译本世界名著变成了山寨西餐。看着像那么回事,味道难吃无比,但必须带着围脖操着刀叉说,嗯,味道不错牛肉再生一点就好了。因为大家都这样。世界名著怎么可能写得不好。


我完全不怀疑这是一本盖世的书,至少在西方世界。外国小说我本人看起来非常不得心应手,相比其他国家的文学我还能欣赏一点英国的文学。由于自己的经历和对英国巨大的兴趣,我发现在看毛姆,奥威尔,狄更斯的小说的时候我会知道King's
Road住的是哪类人,文字里那个牌子的杜松子酒什么阶层的人喝的,圣诞节后吃蛋糕的意思,作者对苏格兰人的描述是不是刻薄,烟斗的牌子是什么他意思,那个腔调说话的英国人应该是个教会或是古板的人,伊顿中学毕业的都是什么样子的公子哥……我的意思是说,很多画面感和文字带来的浅层含义我相信大多数中国读者是会忽略的。我可以抓住了一小部分不可避免的漏掉了另外一部分。而这些浅层含义虽然没有崇高的意义,但是我觉得这些才是是文字表达里最让人兴奋的东西,他们加总起来就决定了一本书的好坏和意义。感受不到这些,再世界名著,它的意义也不过是字面上生硬的解读。


对各种文化说,阅读中国文化是我相对最有把握的。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军挎,水壶,板砖,大院,打架,自行车,偷窥,不在家的父母,不靠谱的邻居。我不觉得一个对中国文化毫无兴趣也无经历的人会仅仅通过看《阳光灿烂的日子》外文译版感受到和我看时同样的感受。和我如果看其他文化写出的书,我就更不确定我能感觉到多少,漏掉多少。这时候,我就不能理直气壮的说,这是一本好书,或这是译本烂书。


对一个爱看篮球比赛的人来说,比赛的意义重要,但最精彩的恐怕是流畅的传球配合,暴躁的扣篮,连续发飙的三分球手。对一个经常阅读的人,被人告知文字的伟大而不能感到的伟大本身,被人告知小说的精彩而不能感到精彩本身,这种空洞是比较绝望的。以前我也不好意思承认,今天豁出去了。反正我本来也是个理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