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七月 05, 2011

百年孤独

要不是马尔克斯访华,我还不知道老人家以前从未授权中译本《百年孤独》。法律上,横跨两个世纪的中文译本全是野翻译。咱们既没给人钱也没获得人批准。翻得对不对好不好准确不准确也就应该没跟人商量过。不要脸的事情,我们干过不少,简单粗暴的赖在中国特色上就行了。座土匪这种事情,我国也九十年孤独求败了。我原以为咱们大国崛起了,人来了怎么也提出给人老头子补偿点劳务费。没想到没有任何一个出版社、文化部门出来提钱的事儿。居然还有几个文化界事儿逼,带着实为盗版的中文译本去找老人家签名。您是真崇拜,还是来砸场子的?


我看过一个版本的《百年孤独》中译本,基本上文字毫无美感,叙述方式不中不洋,看到一半就头昏眼花。最大原因当然是我的思想觉悟和审美能力离诺贝尔文学奖差距较远。小部分原因也可能是中文翻译和缺失注脚让译本世界名著变成了山寨西餐。看着像那么回事,味道难吃无比,但必须带着围脖操着刀叉说,嗯,味道不错牛肉再生一点就好了。因为大家都这样。世界名著怎么可能写得不好。


我完全不怀疑这是一本盖世的书,至少在西方世界。外国小说我本人看起来非常不得心应手,相比其他国家的文学我还能欣赏一点英国的文学。由于自己的经历和对英国巨大的兴趣,我发现在看毛姆,奥威尔,狄更斯的小说的时候我会知道King's
Road住的是哪类人,文字里那个牌子的杜松子酒什么阶层的人喝的,圣诞节后吃蛋糕的意思,作者对苏格兰人的描述是不是刻薄,烟斗的牌子是什么他意思,那个腔调说话的英国人应该是个教会或是古板的人,伊顿中学毕业的都是什么样子的公子哥……我的意思是说,很多画面感和文字带来的浅层含义我相信大多数中国读者是会忽略的。我可以抓住了一小部分不可避免的漏掉了另外一部分。而这些浅层含义虽然没有崇高的意义,但是我觉得这些才是是文字表达里最让人兴奋的东西,他们加总起来就决定了一本书的好坏和意义。感受不到这些,再世界名著,它的意义也不过是字面上生硬的解读。


对各种文化说,阅读中国文化是我相对最有把握的。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军挎,水壶,板砖,大院,打架,自行车,偷窥,不在家的父母,不靠谱的邻居。我不觉得一个对中国文化毫无兴趣也无经历的人会仅仅通过看《阳光灿烂的日子》外文译版感受到和我看时同样的感受。和我如果看其他文化写出的书,我就更不确定我能感觉到多少,漏掉多少。这时候,我就不能理直气壮的说,这是一本好书,或这是译本烂书。


对一个爱看篮球比赛的人来说,比赛的意义重要,但最精彩的恐怕是流畅的传球配合,暴躁的扣篮,连续发飙的三分球手。对一个经常阅读的人,被人告知文字的伟大而不能感到的伟大本身,被人告知小说的精彩而不能感到精彩本身,这种空洞是比较绝望的。以前我也不好意思承认,今天豁出去了。反正我本来也是个理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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