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沈雪在准备一个主题,她问我,唉,你有没有什么珍藏很多年的物件。把我给问住了。这天沈雪的作品还没有获得长城中国广告奖,提问的时候专业人事的嘴脸还不突出,但依然让我怔了一分钟。隔着微信,我坦白——没有。
后来我想了下,可能只有这个博客珍藏了十年了。如果博客还算个物件的话。
前几天我们看崔健的《蓝色骨头》,我在门票上打印了"恭喜沈雪荣获中国广告奖",后来门票也找不着了。我好像不是一个有收集癖的人,实体旧物通通留不住。家里也没有珍宝。跟着我时间长的,不过是电脑里的文件,书架上的书,互联网上的账号,2岁半时候的录音。对外人,这些不值钱,无意义,好像也不太拿得出手。我大概从小就觉得精神层面的东西比物件更加珍贵,直到今天也还是这样。看电影的时候,同排的哥们一直在给旁边的姑娘讲解,不胜其烦。我在想,如果我侧着身走出这排座椅去上厕所,应该会有一个瞬间屁股正对着这位哥们的脸蛋。如果在这个瞬间,我运足丹田的气朝这位哥们的脸蛋上放个屁不知道是否会让人抡拳头。是啊,老话说的好呢,管天管地管不了老子拉屎放屁。放屁简直就是天赋人权呢,神圣不可请饭。各种道德理念里,都有在公共场合不影响他人的观点。但是倒没有人详细说过公共场合放屁的道德争论。怎么说在电梯里放屁也算影响他人,可这天赋人权又怎么能算道德败坏呢。难题,难题。怪不得多大多大知识分子都绕开这个话题呢。那么是不是在法律,规定,道德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东西在约束我们的行为举止。也许是有的。比如今天晚上,我在面包新语排队付账。排我旁边的人盘子里的面包看上去可口,正在考虑是否要离开长长的队伍去买个一样的面包时,两的难我很想直接把旁边人盘子里的面包拿起来自己去付账。对啊,这个面包理论上来说不属于这个还没有付账的人,没有付账就没有形成买卖契约关系,面包在离开保温柜走向收银机的途中还属于店家,规则上它可以随时被我拿走。是啊,但是我不会拿。告诉我不能这样做的,不是法律,不是规则,也不是道德。
沈雪有的时候会问我,你在想什么?大多数情况下我不太好意思回答。还好我有一个博客,可以记录无聊的文字。
你吹牛问好吃饭走路都是副专业人士的嘴脸[抠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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